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驾校每辆教学车辆同时参加培训学员不得超8人

http://www.0752qc.com  2013/8/31 10:31:41 来源:惠州汽车网

“每辆教学车辆同时参加培训学员不得超过8人。”这是今年8月最新制定的《长春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》(草案)中的一项新规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

据悉,长春市政府法制办将于9月上旬召开《长春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》(草案)立法听证会。此次新管理办法的出台,将填补长春市地方立法的空白,在更大范围内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,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,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现状1:驾校中途关门

新规:驾校关门需安置好学员

有媒体报道称,长春市民韩女士曾在位于汽车区的长春市吉×驾校报名机动车驾驶执照考试,却没有想到后来这家驾校关了。有关培训费用的退款,该驾校并没有给韩女士合理的答复。

《办法》新规:培训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,应当向社会公告,妥善安置在训学员,并在终止经营30日前到原许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。原许可机构应当协助培训经营者妥善处理学员继续培训事宜。

现状2:教练态度恶劣

新规:教练不良记录长期保存

长春市民张女士说,她第一天到场学车的时候,就见有学员带烟,一上车就放车里,她一开始并没有跟着送。“不知是否因为这样,教练骂我很凶。”张女士觉得,别的学员出错,也没见到教练如此大声训斥,“新手哪能不出错,每次都被骂得很凶,有几次差点就要哭出来”。后来,张女士也加入“送礼”行列,这种状况才有所缓解。

《办法》新规:增加了建立教练员考核档案,包括:教练员基本情况、教学质量、不良记录等,这些会长期保存并随教练员服务单位变更而转档。同时,从事教学活动时,教练员野蛮粗暴教学、刁难学员,推迟结业时间等都将受到相关处罚。

同时,学员有权选择教练员。培训经营者应当为学员选择教员提供条件。培训经营者、教练员未按规定培训或有其他违反培训管理规定行为的,学员有权拒绝在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上签字,并向有关部门投诉。

现状3: 练车需要排队

新规:驾校应建立学时预约制

长春市民刘女士不久前拿到驾照,对于考驾照的过程,刘女士唏嘘不已。“现在一个教练员教多个学员的情况经常发生,就拿我们普通班的来说,一个教练员要教三四十人,排上一次练车太不容易了。”刘女士说。

《办法》新规: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学时制,对每个学员理论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6个学时,实际操作培训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个学时。培训经营者应建立学时预约制度,合理安排学员培训时间。每辆教学车辆安排同时参加驾驶操作培训的学员不得超过8人。

现状4:驾校宣传“包过”

新规:驾校不得进行虚假宣传

一部分学员在报名前,都是听了驾校“保过”宣传,但是交了钱不但不“保过”,还不安排学习,经常拖延考试时间,甚至不给退费。

《办法》新规:培训机构发布的招生广告应当标明其名称和经营许可证号码,内容真实、合法,不得进行虚假宣传。学员结业后,由培训机构或者自行报名参加机动车驾驶员考试。

现状5:没有收费票据

新规:驾校应出具有效收费票据

长春市民刘女士说,每次计时练车,驾校都会给出一个机打小票,小票上面有教练员电话号和约车时间,练习路面一次是80元。但练完车后,小票就交给了教练员,自己手里却没有收费票据。

《办法》新规:培训经营者应按照实际培训学时合理收取培训费用,并向学员出具有效收费票据。学员中途退学的,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实际培训学时及相应标准扣除培训费用后,办理退学手续。

但根据记者了解,《办法》中未对驾校具体收费标准进行明确规定。

现状6:不知如何投诉

新规:管理机构应公开举报电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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